通知公告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3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出高水平的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新时代民族工作决策服务,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民委决定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

(一)参评成果形式: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

(二)参评成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工作人员公开发表的与民族研究相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属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但此时期的申报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量的20%。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成果要求:

1.每个申报集体或个人,限报1项成果;学校将对参评成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论文和著作每类限报15项。

2.申报人须是我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3.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4.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5.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获得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论文类和著作类。

(二)评奖等级:两类分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步骤与要求

(一)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有意愿申报的老师可下载《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整理参评成果,凡填在社会影响部分的内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表》2份;参评成果1式4份(论文至少有1份原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版权页、全部正文和封底,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著作为出版原书4份);有关证明材料2份,分别装订在申报表后。整理好的申报材料请于9月11日-9月15日交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校务楼417),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邮箱:chengguoke@snnu.edu.cn。成果一经申报,材料均不退回。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闻箫

联系电话:85310622-801


社会科学处  

2025年7月31日

附件【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