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经费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4-1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有关单位:
2005年我校人文社科标志性成果审核工作已经完成,经主管校长批准,共有31项成果获得奖励,根据陕师科发[2004]1号文件,“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奖励经费2万元;在其他18种“人文社科类最具影响力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奖励经费1万元”。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或本人到社会科学处领取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经费卡。
社会科学处
200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