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基础理论书稿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陕哲社科[2006]02号文件,为了调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基础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提高理论创新水平,使高水平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著作尽快出版,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拨出资金,对我省部分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基础理论)书稿的出版予以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书稿的条件
1、 书稿作者必须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2、 书稿的研究内容必须是哲学社会科学有关学科基础理论;
3、 书稿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有所创新和建树;
4、 书稿中的政治观点必须正确。
二、 推荐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社会科学处初评推荐、省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社会科学处负责资助书稿的申报受理、书稿的初评和推荐工作,我校推荐书稿名额1部。被推荐者必须填写《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书稿打印稿1份,于2006年4月28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办公室。社科处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规划办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书稿进行评审,确定予以资助的书稿。
三、 资助要求
1、 被确定为出版资助的书稿,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与书稿作者签订《出版资金资助协议》,并统一安排书稿在陕出版,如果受资助者不同意上述要求,则按自动放弃资助处理;
2、 享受出版资助的著作,必须在扉页标注“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出版资金资助”字样;
3、 著作出版后,受资助者须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提供该出版物100本
四、 报送地点:长安校区行政办公楼421
社会科学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85310345
社会科学处
2006年4月14日
附件【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出版资助申请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