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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11项成果获得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发布日期:2015-12-14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日前,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结果正式公布,经专家评审、奖励委员会审定通过,评选出一等奖50项,二等奖251项,三等奖596项,成果普及奖11项。我校共有11项成果获奖,其中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获奖数量及获奖层次较上届均有所提高,获奖总数及等级在全省高校中位居首位。我校获奖成果学科分布为哲学2项,语言学2项,中国文学2项,教育学2项,历史学1项,民族学与文化学1项,心理学1项。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每三年评选一次,一直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奖项,其目的是表彰和奖励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取得的成绩,激励广大科研工作者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锻造精品,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与发展。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作为我国最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奖项,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和权威性。我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相关组织工作,报奖工作开始前,社会科学处对各单位的高层次成果情况进行摸底,多次联系各学院就报奖工作展开深入动员。报奖过程中,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多次审核,并就格式、内容设计等方面与申报人进行讨论交流,最大程度提高申报质量和服务质量。在学校党政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全校广大师生和相关单位共谋发展,本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彰显了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雄厚实力。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成果信息.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