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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2022)和清理工作(2020/2021)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6-07-14来源: 浏览次数:

2026年中检的范围为:2022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中检名单登录项目管理平台查看)2026年纳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21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

1.中检截止日期:2026年9月21。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在线完成中检工作,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省属院校需要省厅主管部门在线审核),在线审核通过后则完成了中期检查工作。(9月21日前在线发起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

2.2021年清理项目:结项随时受理,在线完成结项申请手续的项目需提交结项材料纸质件1份至社科处项目科(校务楼422室)。2026年12月底前无法按时在平台发起结项申请的项目须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延期,2021年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准时间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3.2020年一般项目属逾期项目,结项受理注意事项:请于202612月30日前在系统提交结项材料并提交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1套至社科处项目科(校务楼422室)。此日期前学校和省厅科研管理部门可在线审核(退回修改),超过此日期项目负责人无法修改再提交结项。

2020年一般项目不受理延期申请,无法按期结项的请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在“项目变更”中申请终止,其他事项变更申请审核周期2个月左右。

4.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份: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论文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

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份: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论文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

5.已邮寄结项材料的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清理期项目结项审核周期3个月左右,可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网站查看结项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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