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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31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哲学社会科学)(修订版)》,经学院申报、社会科学处审核,现将2016年度我校人文社科类标志性科研成果及奖励经费(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31日—8月4日。如有成果遗漏、差错或对某项成果有疑义,请及时向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反映。
社科处成果科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422室
联系电话:85310622
联系人: 王 卓
邮 箱: chengguoke@sn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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