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奖项。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内容分为党的创新理论类、学科学术类、决策咨询类。
二、参评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我校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且未申报我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已申报省第十六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成果形式
1.我校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2.我校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3.我校作者为第一作者,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决策咨询类智库报告。
四、参评要求
1.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合作且不是第一作者的成果;
2.仅有合作成果的,第一作者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合作且不是第一作者的成果;
3.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丛书不可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论文集中独立完整的论文可单独申报;
4.智库报告须提交应用转化证明、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成果时间以结项证书为准。原则上还应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5.外文成果须附中文首发的证明材料。译著(文)须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在国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的DOI号查询证明。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须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论文须附全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
6.非第一作者申报的须提交第一作者授权书;
7.已故作者成果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申报;
8.成果以集体署名的,以集体具名申报;
9.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评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剽窃、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的;
(3)涉及国家秘密的;
(4)已获得省 (部)级以上奖励的;
(5)社科研究成果非中文首发的;
(6)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
音像制品等;
(7)其他按照规定不可以参评的。
五、申报步骤
7月15日至7月19日,成果作者在(www.sxsskw.org.cn)“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联系社会科学处审核账号。(所有成果完成人均需注册账号;完成人中若有外省或外籍作者的,请填写《外省作者登记表》(附件6)或《外籍作者登记表》(附件7),发送至成果科邮箱(chengguoke@snnu.edu.cn),由社会科学处导入;往年申报过省奖的作者可使用旧账号登录,并在系统中补充身份证号;新申请的作者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其中身份证号信息为必填项)
7月20日至8月6日,成果作者在网上填写申报参评成果信息,并填写《成果信息表》(附件8),将《成果信息表》与成果原件交至各二级单位;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所有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9),其中若有外文成果、港澳台地区发表的成果、民族宗教类成果等还须重点进行审读,并对每项成果提出明确审读意见,填写《审读意见表》(附件10)。审核、审读后将经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推荐成果汇总表》及《审读意见表》交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校务楼417)。
8月7-13日,社科处成果科根据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成果清单网上初审,初审后省评奖办网上审核,省评奖办审核通过后成果作者下载打印《申报表》,将《申报表》(原件2份,拟,匿名件1份)、成果原件、成果匿名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社科处成果科。成果申报逾期恕不受理,为使申报工作有序进行,请申报者按时报送材料。
8月15日-21日,社会科学处对申报参评成果进行公示。
六、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各类成果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匿名件(匿名件推荐在电脑上完成匿名,需正反两面均不能看到匿名内容),正式申报材料使用A4纸幅双面打印,白色封面胶装,申报表与附件材料之间使用粉色彩纸间隔。
(一)著作类成果
1.著作三本,其中一本匿名,审核提交后不再退回;
2.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1)《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导出系统中审核通过的正式申报材料打印,原件2份,匿名件1份);
(2)相关证明材料及装订顺序(原件2份,匿名件1份)。证明材料目录;著作或著作相关内容转载及评价情况;社会效应情况;获奖情况;相关项目立项或结项情况。
(二)论文类成果
1.论文原件一本,审核提交后不再退回;
2.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1)《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导出系统中审核通过的正式申报材料打印,原件2份,匿名件1份);
(2)相关证明材料及装订顺序(原件2份,匿名件1份)。证明材料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论文全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全文、封底);论文转载及评价情况;社会效应情况;获奖情况;相关项目立项或结项情况;其他证明材料。
(三)智库报告类成果
1.智库报告相关项目结项证书原件及完成证明原件;
2.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1)《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导出系统中审核通过的正式申报材料打印,原件2份,匿名件1份);
(2)相关证明材料及装订顺序(原件2份,匿名件1份)。证明材料目录;智库报告全文复印件;相关成果评价及应用情况;社会效应情况证明材料;获奖情况;智库类成果转化应用证明;相关项目结项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四)外文类成果
外文类成果须附主要观点是中文首发的证明材料。译著(文)须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附件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须附中文摘要,论文须附中文翻译;外文成果、港澳台地区发表的成果、民族宗教类成果等须提供明确审读意见。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校务楼417办公室)
联系邮箱:chengguoke@snnu.edu.cn
联系电话:85310622
联 系 人:王 卓 张闻箫 曹 乐 李少颖
社会科学处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