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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8年度人文社科类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进行第2次公示

发布日期:2009-04-07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修订稿)》(陕师校发[2008]4号)的有关规定,经社会科学处审核,已将26项人文社科类标志性科研成果进行全校公示,经过整理核实增补2项标志性成果进行公示,删除1项,此次公示期3天,无异议后按此次公示进行奖励。

社科处办公室:长安校区办公楼421室

联系电话:85310345

联系人:卢花

社会科学处

2009年4月7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08年人文社科类研究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一览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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