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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12-22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中心: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校级青年基金管理办法”,经社会科学处处务会议讨论,报主管校长批准,有24个项目被批准立项为2005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类青年基金项目, 现将项目计划和资助经费通知下达给你们,请承担项目的院(系)、中心,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校级青年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积极认真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圆满完成。
附:2005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类青年基金项目资助一览表.xls
陕西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200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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