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智库)建设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助推我校“双一流”建设发展,提升高水平平台建设成效,现启动申报2023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智库)建设研究专项科研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应为我校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智库),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基地(智库)主任、首席专家或骨干专家;
2.每个基地(智库)限报1项。已获批其他校内经费支持的基地不可重复申报。
3.未完成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智库)建设研究专项项目的基地(智库),不可申报本年度项目。
4.项目设计应符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基地(智库)发展方向,致力提升基地(智库)建设水平,巩固基地(智库)建设成效。
二、项目资助和管理
1.经费报销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每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
2.申请项目的填报内容需实事求是,经费开支范围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经费执行进度遵循学校相关要求。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基地(智库)需提交近三年(2020-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研究平台建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2.已获批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智库)建设研究专项项目需提交代表性研究报告不少于1篇及其他项目成果,作为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智库)建设研究专项项目结项材料;
3.项目申请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项目申请人和基地(智库)请于2023年4月21日提交《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研究平台建设情况汇总表》《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交至长安校区校务楼41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研究平台建设情况汇总表》《项目申请书》及2022年度项目结项材料,发送至chengguoke@snn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曹乐
联系电话:029-85310622
邮箱地址:chengguoke@sn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