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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指南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2023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结合新时代西安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要求,开展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为西安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为省级课题。《2023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针对西安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面向西安地区属地高校、科研机构及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征集选题,通过学科分类、整理、合并、专家遴选等方式进行筛选,并经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领导小组审议,共确定了90个课题指南。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西安行政区域。为提高申报质量,本次申报实行限报,限报指标结合西安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课题申报数量及课题最终评审的质量等因素确定,详见《2023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申报指标表》(简称《指标》)。

2.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并在汇总表中明确填写学科分类及指南题目,并只填一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3.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及前期成果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5.具有主持课题研究能力的中级职称人员,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方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6.提倡理论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联合申报,促进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成果突出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7.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8.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9.鼓励35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按要求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简称《立项申请书》)及《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简称《论证活页》)。《立项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打印,中缝装订,本人签名。申报时须提交《立项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汇总表及相关电子版。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指南学科分类、指南题目、研究类型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2.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3月29日。请先发送带电子签名的电子版至邮箱xiangmuke@snnu.edu.cn,命名“姓名+西安市社科”,再报送纸质版至校务楼422室,因此项目限额申报,请如期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课题电子版汇总要求:

一级文件包:课题主持人姓名

例:张三

二级文件包内包含两个文档: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论证活页

例:张三: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

张三: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论证活页

联系电话:85310345

联系人:王济铭

附:工作流程

时间

工作流程

 

2023.3.28.-2023.3.29.

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

(先发送带电子签名的电子版至项目科邮箱,命名“姓名+西安市社科”,再报送纸质版《申请书》2份,《活页》4份)

2023.3.30.

项目汇总,提交评审

2023.3.31.-2023.4.5.

专家评审

2023.4.6.-2023.4.7.

汇总评审结果,对申报材料盖章

2023.4.10.

申报材料报送至西安市社科院

 

附件【指南.docx】 附件【汇总表.xlsx】 附件【活页.docx】 附件【指标.doc】 附件【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