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推进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发展,发挥基地资源、人才和学科特色优势,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区域和领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语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0〕8号)精神,现将申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项目为基于我校国家语委基地年度工作计划(见附件1),以当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的政策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面向校内相关单位和个人组织申报的专项项目。鼓励不同学院、不同学科和教师之间协同攻关,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人需参考我校国家语委基地年度工作计划(见附件1)《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指南》(见附件2),填写《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2.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起),个别重大项目可延长至2021年底结项。
3.项目建设成果重在指导和服务语言文字推广实践。鼓励以政策咨询报告、具有学术含量的实践行动、调查研究报告为项目最终成果形式。
三、申报程序
项目实行申报评审制。各有意申报单位和个人可组成项目组,填写《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并于6月5日17:00前分别报送电子版至社科处(联系人:鲁双,电话:85310345,电子邮箱:xiangmuke@snnu.edu.cn)及教务处(校语委办公室)(联系人:王文博,电话:85310485,电子邮箱:bowoyiwen@snnu.edu.cn)。
附件:1.学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020年工作计划
2.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指南
3.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教务处(校语委办公室)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