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哲学社会科学)及奖励经费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7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哲学社会科学)(修订版)》(陕师校发﹝2017﹞112号),经社会科学处审核,现将2019年度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类标志性科研成果及奖励经费(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7日—4月30日。如有成果遗漏、差错或对某项成果有疑义,请及时向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反映。
社科处成果科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422室
联系电话:85310622
联系人: 王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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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