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6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社科中心”)负责。为做好2020年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2020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的选题重点是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宣传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申请者要紧紧围绕研究重点开展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8-10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2.最终成果为:(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3)调研咨询报告,有省部级以上部门的采纳证明;(4)学术理论专著。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5)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本专项任务项目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4.2019827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5.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7. 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将于2019919日申报材料集中进行格式审查,并组织统一排版,地点设于长安校区文学院文印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座一层107室,电话:85310429)。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该通知的有关要求,提高申报质量。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人:鲁双

联系电话: 029-85310345

 


 社会科学处

2019826

 

附件【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