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8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8年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和省“两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要求,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突出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方向和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研究导向,不断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为全省践行“五个扎实”、实现“追赶超越”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后)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通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6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学科分类。共分16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4、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作撤项或终止处理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今年项目。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须认真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携带电子版在指定时间、地点排版、打印、审核。

2、待审核无误后提交纸质版,同时将《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课题论证活页》及《申报简表》电子版拷贝在文印室电脑。

《申报书》、《论证活页》及《申报简表》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3、我校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年5月7日--8日,集中受理地点在文学院文印室,(文汇楼一层107室,联系电话:029-85310429)。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鲁双 史红庆

联系电话:029-85310345

社会科学处

2018年3月28日

 

附件【申报简表.xlsx】 附件【2018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指南.docx】 附件【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样表).doc】 附件【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