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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0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的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60项,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7年8月1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5.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三、招标文件

1.《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指南》;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

4.《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投标情况一览表》,在线填报基本信息后自动生成)。

以上招标文件请从附件中下载。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投标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投标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课题名称。

4.请于2017年9月11日之前将《投标评审书》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联系

联系人:史红庆

联系电话:85310345

电子邮箱:xiangmuke@sn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7年8月8日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doc】已下载次

附件【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指南.doc】已下载次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已下载次

附件【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