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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12-23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全校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6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大力推动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的创新发展,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申请人可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重点项目平均资助额度13万元,一般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7万元。申请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有关规定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以增强研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四、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涵盖22个学科。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归入相关学科进行申报。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五、《课题指南》中基础研究一般不列具体条目,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设计题目,选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应用对策研究(指南中带*的课题),申请人一般要按题申报(指不能改变题目基本含义)。《课题指南》中各学科附简短的“申报说明”或“提示”,申请人要参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六、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需要的紧迫性来确定完成时间,基础研究一般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

七、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八、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九、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十、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可从我处网站(见附件)或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十一、本年度在中国历史、中国文学、世界历史、外国文学四个学科实行后期资助项目评审,申请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各1份,申请材料数据软盘)于2006年1月21日前报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咨询社科处办公室,咨询电话:85310345。

附件:2006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通知.doc

2006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doc

2006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2006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指南.doc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rar

2006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数据代码表

陕西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