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6年度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1-24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文科各院(系)、中心: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试行),我校2006年度文科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工作现已开始,2006年已发表文科标志性科研成果的教师,请从社会科学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连同标志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于2006年12月30日前报社会科学处。
《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试行)见社会科学处网页管理办法栏内。
社会科学处
2006年11月22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