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薄弱环节,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为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陕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并委托陕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具体负责受理2007年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2007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16号文件的热点、难点问题,思想政治教育中较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项目申报可参照《陕西师范大学2007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人员。我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干部。
三、申报时间。各单位认真组织力量,搞好项目论证,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一份)于4月30日前报校政研会秘书处(设在校党委宣传部,邮箱:xuanchuan@snnu.edu.cn)。
四、管理办法。所有申报项目经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后,确定立项意见并正式公布。学校将尽快制定出台《陕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采取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形式,加强研究过程管理。
五、项目资助办法。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学校予以经费资助。学校今年计划支持20项左右的研究项目,研究经费总额在5万元以内。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原则上资助重点课题6项,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4000元;资助一般课题15项,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2000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经费由社会科学处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两次划拨。
五、注意事项。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旨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不受理思想政治教育范畴以外的申报项目。申报项目忌大而全,提倡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07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党委宣传部
二○○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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