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更新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陕哲社科[2008]2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决定对原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予以更新。现将我校推荐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围:
1.马列·科社;2.党史·党建;3.哲学;4.理论经济;5.应用经济;6.统计学;7.政治学;8.法学;9.国际问题研究;10.社会学;11.人口学;12.民族问题研究;13.宗教学;14.中国历史;15.世界历史;16.考古学;17.中国文学;18.外国文学;19.语言学;20.新闻学与传播学;21.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2.体育学;23.教育学;24.艺术学
二、推荐条件:
1.政治意识强、学术造诣深、信誉好、责任感强。
2.具有正高职称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统计学、国际问题研究、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世界历史、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专家也可推荐入库)。
3.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周岁
三、上报材料:
1.被推荐的专家亲自手书填写《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一)。
2.院、中心按照学科填写《汇总表》(附件二,其格式不得更改),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3.以上《专家推荐表》与《汇总表》,由院、中心集中后,连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一式一份,于2008年5月30日前,报送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马维斌
电话:85310345
社会科学处
2008年5月6日
附件【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专家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