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0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按学科范围申报。包括: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 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
二、申报者资格及推荐成果条件
(1)申报者资格: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是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我省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合作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推荐条件
1.2008年3月30日前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研究著作、有社会反响的研究论文和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
2.多卷本著作应在最后一卷出齐后方可作整体申报。
3.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同一学科的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论文单独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以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非学术研究的著作、论文和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凡推荐评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两份,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提供全套资料。
3.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
4.学校对推荐成果进行初审评价,并出具成果评价意见。
5.所推荐的成果项目由所在学校初审并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并与推荐书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一式八份。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务于2009年3月25日之前报送社会科学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卢花
联系电话:85310345
社会科学处
200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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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