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8年度陕西师范大学文科标志性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23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试行),现开始填报我校2008年度文科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表,2008年已发表文科标志性科研成果的教师,请从社会科学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连同标志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于2009年3月10日前报社会科学处办公室。
《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试行)见社会科学处网页管理办法栏内。
联系电话:85310345
联系人:卢花
社会科学处
2009年2月23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