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陕西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现将此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范围
凡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上述期限内符合下列规定的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1.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学术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推广并取得实效的调研报告;
3.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与省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
4.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参评:
1.已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
2.作者系党政机关副厅级以上现任领导干部的;
3.著作权有争议的;
4.电子出版物;
5.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作品、年鉴、一般大事记。
二、评选的标准与等级
申报各类成果类型均分一、二、三等奖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专著、论文)
2.应用研究成果(专著、论文、调研报告)
3.科普读物
4.工具书
5.古籍整理出版物
评奖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论文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8份;申报著作成果原件3本;相关证明材料2份。于2009年6月15日前交至社会科学处。
相关文件及表格请从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联系。联系人:卢花 联系电话:85310345
社会科学处
2009年5月7日
附件【陕社科联[2009]20号通知.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西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方案.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科分类办法.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术报刊认定办法.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西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西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登记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