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9年度陕西师范大学文科标志性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07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陕师校发[2008]4号,现开始填报我校2009年度文科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表,2009年已发表文科标志性科研成果的教师,请从社会科学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连同标志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于2010年1月10日前报社会科学处办公室。
《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见社会科学处网页管理办法栏内。
联系电话:85310345
联系人:卢花
社会科学处
2009年12月7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申请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