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处2010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我校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此次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对象为2007年、2008年度获准立项的我校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项目。
二、结项的对象为2006年度获准立项的我校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项目,以及在此之前未完成且申请延期的校级科研项目。
三、中期检查要求:凡在此范围的项目主持人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可从社科处网页上的相关通知中下载),经本人所在院系签署明确意见后,连同中期研究成果一套报送社科处。无正当理由到期未报送“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中期成果的,将被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后期经费不予下拨。
四、结项要求:凡在此范围的项目主持人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校级重点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可从社科处网页上的相关通知中下载),经本人所在院系签署明确意见后,连同项目研究最终成果一套报送社科处。凡到期不能进行结项的,主持人须作出书面说明,经本人所在院系同意后,可提出延期申请。无故不进行结项且不作出书面说明、擅自终止项目研究计划实施的,将按撤项处理,并追回科研经费。
五、所有中期检查和结项材料,请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送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联系,联系电话:85310345。
陕西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0年6月3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