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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4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5年度,专项任务项目以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间接经费为项目总经费的40%)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中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初审,之后社会科学处现场审核并由本人确认无误后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项目科邮箱xiangmuke@snnu.edu.cn。由社会科学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社会科学处定于326日集中受理申报材料,进行资格、格式审查,并组织统一排版。地点设于上林快印(长安校区新东门北侧上林广场一楼,电话:85310429)。申报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于32817时前提交申报系统。申报系统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17时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申报系统联系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社会科学处联系方式:029-85310345801,邮箱:xiangmuke@snnu.edu.cn(范虹鹭  鲁双)



社会科学处

2025年2月24



附件【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