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文科)结项、清理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项、清理及中期检查工作,本次清理和检查的项目包含帮扶及各专项项目。
一、此次结项、清理及中期检查范围:
1.2019年立项且未结项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参加本次清理。请于9月1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结项报告(附件1)提交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
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做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2.2022年立项且未结项项目(中央高校重点项目、中央高校一般项目、帮扶项目、教育科学研究专项、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参加本次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于9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若已达到结项要求,可直接提交结项报告(附件1)不用另外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3.2020年至2024年立项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如已达到结项条件可于9月15日前直接提交纸质及电子版结项报告(附件1)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
二、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A4打印,提交1份,无需提交相关成果附件;需二级单位审核后签字盖章。
电子版材料命名:姓名+XX年中央高校XX项目+结项\年度报告。如:张三+201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帮扶项目+结项。发送至shekc@snnu.edu.cn。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周煜
联系电话:029-85310345-803
社会科学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