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重大成果培育专项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和《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22〕106号),结合教育部最新要求和我校科研发展需求,现就2024年度重大成果培育专项项目(文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重大成果培育专项旨在培育重大成果冲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产出的我校为第一单位的,并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条件的成果。
三、资助类别与资助经费
陕西师范大学重大成果培育的项目分为A类与B类两种类型。
(一)A类成果培育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成果可申请A类成果培育,经费额度为10万元/项:
1、2022年以后发表(出版、采纳)的T2级及其以上科研成果并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及其以上等次的;
2、2022年以后发表(出版、采纳)的T0级科研成果。
(二)B类成果培育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成果可申请B类成果培育,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2022年以后发表(出版、采纳)的T3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并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的。
四、项目申请流程
1.各项目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附件《陕西师范大学高水平成果培育专项申请书》,一式一份,于2024年3月22日17: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报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校务楼417室),《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chengguoke@snnu.edu.cn,命名“姓名+学院+高水平成果培育专项申请书”。
2.社会科学处对所有推荐项目组织评审择优立项,立项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
五、其他
本次申报的重大成果培育专项属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立项经费可分年度资助,已拨付经费要求当年10月底前执行完毕。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
联 系 人:张闻箫
联系电话:85310622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重大成果培育专项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