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社科项目经费外拨说明
发布日期:2022-09-15 作者: 浏览数:406 分享到:
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师校发〔2022〕107 号《陕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程序说明如下:
1.社科项目经费外拨应当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项目负责人应对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
2.除涉密项目外,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需经社科处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
3.社科项目外拨事项所需材料:《陕西师范大学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审批表》、外协合同、外协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其它相关材料。
4.审批程序:项目负责人填写签署合同后,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社科项目外拨科研经费审批表》,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1)外拨经费2万元及以内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核;
(2)外拨经费超过2万元至20万元(含)的,学院审核、社科处审批;
(3)外拨经费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含)的,还需主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批;
(4)50 万元(含)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外拨经费,还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5)200 万元(含)以上的,须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
5.其它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不得借协作科研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或违规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项目负责人如与外协单位有利益关联的,应在签订外协合同前主动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济铭 (8531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