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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社科项目经费外拨说明

发布日期:2016-06-16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程序说明如下:

1.社科项目经费外拨应当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项目负责人应对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

2.除涉密项目外,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需经社科处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附件1)。

3.社科项目外拨事项所需材料:《陕西师范大学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审批表》(附件2)、外协合同、外协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其它相关材料。

4.审批程序:项目负责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社科项目外拨科研经费审批表》,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1)外拨经费2万元及以内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核;

2)外拨经费超过2万元至10万元(含)的,学院审核、社科处审批;

3)外拨经费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含)的,还需主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批;

420万元至50万元(含)的,还需主管科研和主管财务的校领导共同审批;

5)超过50万元的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5.其它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不得借协作科研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或违规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项目负责人如与外协单位有利益关联的,应在签订外协合同前主动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

纵向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史红庆  鲁双(85310345)

横向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济铭      (85310345)

 

附件【外拨经费公示模板.docx】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审批表》.doc】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横向合同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