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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3-2020年)

发布日期:2014-04-23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我校建设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依据2011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1〕31号)以及2011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教社科[2011]3号)等相关文件的基本精神,结合《陕西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与《学校发展战略规划》(2010—2024)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既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一流水平,提升基础性学科的知识原创能力,又要注重新兴交叉性学科、应用性学科的培育,增强服务国计民生的能力;既要从宏观上研究和解决制约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重大现实与政策问题,又要发挥区位优势,直接服务于地方社会发展;既要加快跨学科研究平台的建设,又要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在规律,推进内涵式发展。结合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实际,我校繁荣与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思想为: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工作指南,坚持“原创研究,协同创新、特色发展、追求卓越,人才为本、服务社会、走向国际”,切实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建设具有陕西师范大学气魄与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文化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紧紧把握国家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战略机遇,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相关文件精神,巩固和保持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健康向上的良好势头。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形成特色鲜明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培养和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术有专攻、学风严谨、寓研于教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突出原创性研究,产出学术精品与传世力作;学术研究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学术评价体系更趋科学合理,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在全校形成竞争有序、开放包容、勇于创新的学术研究氛围;对外学术交流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扩大国际学术话语权,跨文化交流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提升学术研究的育人功能与社会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我校成为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国内有较大影响力、西部地区领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和服务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重要阵地。

三、具体计划

(一)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遴选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结合学校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遴选若干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吸引、遴选、培育若干在国际、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界有一定影响、能带领本学科跟踪科学前沿和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旗帜型”学术带头人,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进行关键领域攻关。

2.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知名学者岗位”。遴选10-20名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骨干,造就一批影响西部、国内知名、功底扎实、勇于创新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批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青年拔尖人才,构建结构合理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体系。

3.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新秀岗位”。学校面向校内45岁以下文科青年教师公开选拔30-40名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新秀”,持续扶持,在科研项目、出席学术会议、国内外进修、成果出版等方面给予倾斜。

4.建立学术休假制度,鼓励教师走出陕西、走向全国、跨出国门,踊跃参加国内国际各类学术年会与各级研究组织,跻身国内乃至国际一流学者。对在国内外重大现实理论问题争鸣中发出师大声音、在各类知名学术组织与研究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者,学校给予相应的研究经费支持。

5.设立陕西师范大学“社科名家论坛”。设立专项基金,从国内外延请哲学社会科学知名学者来校访问讲学,将“社科名家论坛”打造成为我校高端人才学识拓展、科研能力提升提供经验交流与学术研讨的平台。

6.实施“哲学社会学科学术团队支持计划”。在我校各种哲学社会学科尤其是传统优势学科领域,培养学术名师,以优秀教师为主体带动骨干学科的不断进步,形成10个左右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团队与科研梯队,通过5-8年的培育使其成为我校文科各类研究基地的学术骨干与支撑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精品计划

1.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精品项目。为基础性、原创性、开拓型研究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教师牢固树立精品意识、质量意识,设立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发文),每年选出30项左右学术精品予以奖励。

2.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资助力度。建立优秀著作出版奖励制度,对在学术界产生重要影响的科研著作给予奖励。通过改进学术评价办法与优化学术评选机制,持续提高期刊论文的奖励数量和力度。通过科研经费资助方向的引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实践指导与育人功能的最大化发挥。

3.积极鼓励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为契机,围绕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加强思想理论课建设,确保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三进”(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对在实践基础上有重大理论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的重大研究成果给予特别支持。

(三)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支撑学科建设计划

1.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特色研究领域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个左右的特色领域,10个左右的核心研究领域,支撑教育学、心理学、中国文学、历史学、民族学、哲学、人文地理学、宗教学、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一级或二级学科进入全国前20%。

2.加快基地建设与学术团队建设。学校继续加快推进各类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步伐,逐步完善基地管理模式,实施开放式管理,创新人员进入、退出机制,加强基地研究与学科发展之间的协作,使基地成为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学术团队锻造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区”。

3.组建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为落实学校“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办学理念,聚集和引进国内外顶尖学术人才,开展高起点、高目标和高质量的学术研究,产出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为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重要的学术支撑,组建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全面提升我校文科科研和教学的总体实力。

(四)实施哲学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计划

1.着眼于国家战略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解决制约西安、陕西、西北、乃至西部经济文化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对策研究,鼓励在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民族问题、边疆问题、西部教育问题、宗教问题、传统文化传承与文化传播问题、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等领域开展应用研究,跨学科聚焦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学研用政”相结合,加快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实践应用与转化,为服务国家和区域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推动科研成果普及和优秀文化传播。到2020年,初步建成陕西师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框架。

2.发挥重点研究基地示范作用,支持校内校外学科交叉融合及研究团队的全方位组合。以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山区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为示范,积极构建跨学科、跨院系、跨校际、跨区域的学术协同创新组织,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文化发展需求,致力搭建学科、科研、人才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学术平台。在现有基础上并结合发展目标,建立国家、省部和学校三层级“金字塔”型基地体系。

3.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综合实验室建设计划。随着自然与社会学科研究方法不断被引入哲学人文学科领域,为文科学术研究带来方法论的启示与借鉴,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创新与手段更新,鼓励跨学科重大课题研究的资源共享,学校高标准重点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综合实验室。

4.设立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项目。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促进跨学科研究的快速发展,设立哲学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项目,专门资助文科各学科间以及文科与理工科之间的交叉综合研究。

(五)实施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

1.设立陕西师范大学 “青年学术沙龙”。为满足校内文科青年学术骨干、博士、讲师的科研经验交流与互动需求,支持校内外、国内外知名学者参与沙龙,设立专项基金举办“陕西师范大学青年学术沙龙”,提升我校青年教师以及研究生的科研水平。

2.设立“学术帮扶基金”,以项目资助形式,鼓励、资助各院系、科研单位组建老中青三结合、以青年为主的学术团队,以政策支持学养深厚的专家、教授、学者帮扶青年教师迅速提高学术水准。为使青年教师尽快提升自身科研能力,多出成果,实施青年教师教学减负计划。学校对40岁以下青年教师将制定相关政策与考核机制,适当减轻教学任务,逐步加大对其科研能力的培养力度与科研产出的岗位要求。

3.制定青年教师国内访学制度。为扩大学术视野,学校制定“青年教师国内访学计划”,鼓励青年教师积极“走出”校门,走进国内名校,置身优势学科,遍访学界名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迅速转化为支撑自身学术研究的潜力、动力与活力。

(六)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科研信息化建设计划

1.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数据库。以专项基金大力支持文科院系和科研机构建立独具特色的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数据库与实验室,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网站建设,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经过分阶段建设,使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数据库成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资料库、成果信息总汇以及智库源泉。

2.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基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校图书馆信息网络建设,丰富专业图书与学科特色资料馆藏,加强新兴交叉学科图书资料建设,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

3.支持学校期刊的数字化出版。支持《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当代教师教育》、《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出版网络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师大特色的学术期刊方阵。

(七)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激励机制体制创新计划

1.逐步建立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适合哲学社会科学特点的学术评价体系。按照基础理论类成果、实践应用类成果的不同特点,根据学科特点制订合理的评价标准;建立同行评议机制,对教授和承担博士生指导任务的副教授等哲学社会科学高端人才的科研考核坚持以质取胜原则,以便更好地履行学术引路、青年教师培养、团队建设和提升学术声誉的责任;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构建教育、监督、惩治相结合的学风建设工作体系。

2.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科研组织形式。结合“211”、“985”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学科建设、学术研究、队伍建设、科研管理与服务一体化的科研管理体系;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扩大院系科研管理自治权,充分调动学院办学的积极性;扩大学术权力,坚持学术自由,维护学术平等,发挥教授在学术管理中的中坚作用,建立健全校、院学术委员会,形成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既相互独立又互相协作的良性运行机制。

3.完善学术研究制度和环境。完善聘期考核制度,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延长考核周期,定性定量并重、业绩与师德兼备,对文科各级各类科研教学人员进行聘期目标责任管理,要求每位在职教师根据职称承担相应的科研任务,并根据目标任务配置各类资源。

4.制定横向项目与职称、奖励措施互动的相关政策。把社科研究服务社会的应用与社会评价绩效纳入职称评定与相关奖励之中,促进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迅速转化为推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积极因素。

5.改进术科科研成果评价。对音乐、美术、体育、摄影、播音、文学创作等术科类教师的成果评价,既注重其理论研究成果,更要考核其实践性成果。对在省级以上媒介平台发出“师大”声音、展示“师大”软实力者,在职称评审与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与支持。

(八)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

1.鼓励与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学术研究中心,支持建立国际问题与国别研究机构。对邀请国外著名学者来校讲学和组织召开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奖励在国际交流合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2.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才队伍建设。选送科研业绩突出的教师到海外访学、进修与合作科研。到2015年,50岁以下的教师中,60%以上的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具有境外访学经历;到2020年,50岁以下的教师中,90%以上的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具备海外学习经历。

3.实施“走出去、请进来”计划。面向海外翻译、出版和推介中国文化经典以及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精品,支持特色优势学科创建外文电子期刊或纸质专业期刊,主办或承办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国际论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增强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加大引进境外智力的工作力度,确保文科院系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都有一定数量的外籍专家任教,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的国际化水平。

(九)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健康学风计划

1.设立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行为规范与学术道德的政策制定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委员会,具体落实学风建设的各项工作。

2.推行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道德师生评议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遵守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状况,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净化科研风气、提升学术道德水准的活动,以进一步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规范、学术诚信、学术自律的精神。

3.建立学风问题应急处理机制。从制度上建立处理学风不端行为的举报和监督机制,严查学术不端行为,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四、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繁荣计划”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研究“繁荣计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繁荣计划”办公室,负责“繁荣计划”的长期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预算建议的编制、工作进展考核等具体事项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经费保障

学校多方筹措资金,确保2013-2020年年均哲学社会科学建设经费达到1000万元,重点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各类建设项目的经费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经费管理制度,在经费安排和使用上注重与“211工程”学科建设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的有机衔接,避免重复投入,确保经费使用绩效的最大化。

(三)贯彻落实

学校根据本行动计划制定相关措施、具体实施细则。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院、研究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本单位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发展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