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最终结果揭晓,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获奖成果取得重大突破,共有10项研究成果名列其中,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7项,获奖数量与获奖层次均名列陕西高校前列。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自1995年开始评选以来,一直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奖项,其目的是表彰和奖励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取得的成绩,激励广大科研工作者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锻造精品,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与发展。该奖由教育部设立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社会科学司)负责组织评审,经本人申请、所在高校汇总同意上报后,评选经资格审查、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最后以无记名投票,2/3多数通过方式产生,面向社会公示后,奖励委员会审定通过,最终产生获奖成果。
此次教育部公布的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共有830项成果获奖,一等奖45项,二等奖250项,三等奖518项,成果普及奖17项。其中著作奖536项,论文奖229项,研究报告奖48项。与往届相比,从获奖成果整体上看,此次获一等奖的成果大多为本学科领域内知名学者的优秀成果,进一步突出强调了成果的质量导向。逻辑学、统计学等4个学科一等奖的空缺,既说明了评审的严肃性、公正性,也反映了对成果质量的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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