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申报成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9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相关部门审核、学术委员会推荐评议、职能部门研究并报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我校拟推荐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月22日。
二、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向社会科学处提出,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和必要的证明,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人:王卓 张闻箫 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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